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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专题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
2023-08-02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张彦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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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2

  连日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原文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等,对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做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是自治区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党委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安全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把握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会议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依法履职尽责,做到办好案,确保案件质效;办好事,确保职责履行;办好件,确保上情下达。一要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热潮,深学细悟全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署上来,确保全会精神入脑入心、推动工作。二要用活法治思维、用足法治力量,积极参与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主动兑现检察担当,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三要结合开展9个专项整治活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围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飞线充电等领域,抽调人员组成专案组,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发现和摸排案件线索。四要抓实机关安全检查,组织人员再次对重点部位开展全面检查,对重点场所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到隐患不排除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以实际行动推动全会精神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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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彦梅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